先来看下修订后的创业板交易规则,简单列式如下:
1、创业板股票、相关基金涨跌幅由10%放宽至20%,首发前5日不限涨跌幅。
2、连续竞价期间限价申报设置上下2%的有效竞价规模、限价申报单笔数量不凌驾30万股,市价申报数量不凌驾15万股。
3、新增盘后订价交易,在竞价交易收盘后,凭据收盘价继续逐笔连续拉拢交易。
4、注册制下刊行上市的股票,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的。
5、其他:龙虎榜、交易异常波动、严重异常波动指标相应变换。
对此,我们有5点解读:
1、涨跌停制度革新将加速价值发明效率,但同时可能增大盘中危害。这将使得机构投资人比例增大,倒运于散户加入。同时可能导致创业板股票危害加大,倒运于股票质押业务。
2、竞价申报2%限制意在抑制暴涨暴跌。盘中直线涨跌停的情况可能不复保存,欺压投资人按2%为阶梯累进报价,抑制盘中情绪化暴涨暴跌的危害。
3、盘后交易给投资人更大交易灵活度,对冲盘中情绪化危害。部分危害偏好较低的投资者,可以选择盘后交易,而不必担负盘中的波动危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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