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处于“求生存”阶段的首创期企业,在股权激励的实操之中,我们认为首先要考虑能不可做,再考虑如何设计。
首创期企业实施股权激励,首先是要解决能不可做的问题。实施的前提有两个要点:
■ 焦点职能口卖力人完整、能力较匹配:组织的相对完整、稳定是首创期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前提,至少要包管CEO、CFO、COO相对稳定。同时,卖力人与业务能力匹配才华够包管能够成事。
■ 卖力人对人有信任、对事有信心:首创期企业的业务前景保存高度的不确定性,只有创业团队对业务预期极有信心,股权才华反应真正的价值,这时实施股权激励才华够越发有效。
如果满足以上两个前提,公司走向“公司化”,职能制较完整,这时再是解决“如何做”的问题。首创期企业在设计股权激励计划时,主要考虑六个焦点要素:
■ 激励规模:首创期企业实施股权激励主要靠“领头人”带队,激励规模一般为公司高层或者说公司的创业合资人。
■ 授予价格:最好让激励工具按原始投资额出资,视同为公司的“联合首创人”。如果首创期企业已有外部投资人,可凭据投资人价格的3-5折价格入股。
■ 激励总量:首创期企业股权激励的激励总量没有牢固之规,凭据企业的实际情况(股权架构、资本计划)从10%到49%之间不等。
■ 个量分派:各个创业合资人的股权占比,实质上是基于创业合资人的责权分派股权,需要考虑内部公正性,在计划设计上前中后台体现微小差别即可。
■ 业绩考核:一般来说关于业务还未稳定的首创期企业,出资入股已经能够体现创业合资人的加入积极性,所以若计划需要激励工具出资,则不再设计业绩考核;若激励工具不出资则设计业绩考核(以公司考核为主,个人考核为辅)。
■ 退出机制:关于大大都股权激励计划,都需要设计离职回购的相关划定,如激励工具爆发离职、退休、丧劳、死亡、违反公司红线等行为时,需要大股东/公司回购股权。可是关于首创期企业,业务保存不确定性,大股东/公司可凭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回购股权。
扫一扫
关注我们
地点:北京市向阳区北苑路86号院E区213栋
邮编:100101
联系电话:010-84108866(总机)
业务咨询:400-093-2688(免话费直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