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意见》指出资产盘活聚焦重点领域主要包括三类资产,一是规模大、效益好或潜力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,包括交通、水利、清洁能源、包管性租赁住房、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、生态环保、工业园区、仓储物流、旅游和新兴基础设施等,该类资产是重点盘活工具;二是保存改扩建时机的项目资产,包括综合交通枢纽工业企业退城进园等;三是恒久闲置单有开发利用价值的项目资产,包括老旧厂房、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,以及国有企业开办的酒店、餐饮、疗养院等非主业资产。值得注意的是,本次《意见》的印发无论是对盘活存量资产的规模照旧主体都做了进一步的扩大,规模扩展到非主业资产,主体扩展到民营企业,勉励民营企业加入盘活国有存量资产。
《意见》里指出7种盘活方法,主要包括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(REITs)、政府与社会资本相助(PPP)、存量资产盘活交易、发挥国有资本投资、运营公司功效作用、存量盘活与改扩建有结合、挖掘闲置低效资产价值和兼并重组。其中值得关注是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(REITs),公募REITs是存量基础设施投资进一步买通投融资对接的新通道,有助于企业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并且实现稳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目标,关于切合条件的公司,建议积极申请,增进更多优质资产的有效盘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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